会议强调,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持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作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不断创新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今年我省工程质量、建筑施工安全总体情况良好,但事故突发性明显、可控性较差,安全生产事故仍时有发生,个别月份同类事故集中发生现象仍然存在,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会议要求:
一要进一步强化督导,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政府监管职责。
二要进一步完善机制,提高监管能力,持续推进“智慧工地”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建筑工程质量社会监督机制。
三要进一步夯实基础,强化完善规范标准,加强建材质量管理,加快培育产业工人队伍,聚焦品质提升,推进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四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牢固树立“安全红线”“安全底线”意识,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对事故责任企业和人员依法依规严罚重处,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宁波、嘉兴、湖州、舟山等4个市在会上围绕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作了经验交流,与会人员听取了绍兴市工程检测信息化监管建设试点工作情况介绍,并现场考察了绍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运行情况。
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厅质安处、信息宣传中心以及省建筑业管理总站相关负责人共80余人参加会议。(厅质安处 供稿 编辑 朱宇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