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临海市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扶持建筑业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鼓励政策。
《意见》明确提出,要推进建造方式转变,政府投资工程全面应用装配式技术建设,保障性住房项目全部实施装配式建造;鼓励房地产开发项目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和装配率,对于小微工业园(工业地产项目),预售节点参照普通商品住宅执行。鼓励建筑业企业加快培育装配式建筑专业施工队伍,提升机械化、智能化水平。对临海市内建筑业企业为了推进装配式建筑专业化、机械化、智能化水平而购置设备直接用于生产的,给予购置金额10%的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鼓励装配式构件生产企业逐步向设计、生产、施工(安装劳务)一体化转型。
《意见》将于今年10月10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