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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2020-11-02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阅读: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89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加快我省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为便于大家更好地理解有关内容和精神,现就《意见》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也是我省的传统优势产业和富民产业。近年来,我省建筑业围绕建筑强省战略,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建造能力不断提升,建筑业各项经济指标持续位居全国前列,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扩大劳动就业,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我省建筑业仍存在大而不强,工业化程度不高、产业结构不合理、企业核心竞争力不足、工人技能素质偏低等问题。为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加快建设现代化城市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本《意见》。
  二、总体要求
  《意见》提出,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以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八八战略”为总纲,以推进建筑工业化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美观的要求,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实现我省由建筑大省向建筑强省转变,努力打造“中国建造”标杆省份。
  三、主要内容和政策措施
  《意见》重点围绕建筑业的改革与发展,从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建造方式、加快转变工程建设组织模式、严格质量安全管理、完善建筑市场管理、加快建设现代产业队伍、强化科技设计引领、坚持“走出去”发展战略、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等9个方面提出了22条政策措施,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体现了建筑业“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一是突出“最多跑一次”改革。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最多跑一次”改革决策部署,通过精简流程、一站式办结、“互联网+”等手段,改进和完善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办事流程,加快实现“最多跑一次”。二是突出行业监管方式的改革。适应管理方式转变,着力从资质管理向信用管理转变。在建立完善省级监管平台基础上,建立红黑名单制度,重点推行信用信息与行政审批、招标投标、监督抽查、评优评先、工程担保等事项的关联机制,构建“守信得偿、失信必惩”的市场信用环境。三是突出建筑市场的统一开放。我省建筑业是外向型产业,省外产值占比达到50%以上,要求各地要树立大局观念,统一开放的理念,打破区域和行业市场准入壁垒,各地不得变相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妨碍建筑市场公平竞争。并强调各地、各部门在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准入中不得对民营建筑业企业设置附加条件和歧视性条款。
  (二)体现了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一是突出全面推进建筑工业化。推进建筑工业化是我省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主线,必须全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和住宅全装修,省政府办公厅已连续专门出台了5个相关文件,本《意见》重点推进各地装配式建筑和住宅全装修项目落地,要求各地要加快专项规划编制,不但要明确实施区域,而且要列出年度项目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意见》鼓励各地开展示范城市、企业、基地和项目建设,鼓励我省企业以工业化基地布局省外市场为抓手,抢占新一轮的市场份额等举措。二是突出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我省作为全国工程总承包首个试点省份,提出了在项目实践上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政府投资项目要带头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对工程总承包项目在实施中,明确了招投标、承发包、结算审核审计等制度。三是突出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积极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试点工作,制定完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的相关制度,培育一批工程咨询企业,提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和水平。政府投资项目要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非政府投资项目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三)体现了市场与现场联动的要求。一是突出质量安全机制建设。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断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重点是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管。要保证参建各方的责任终身可追溯,把责任转化为参建各方的内在动力。要按照“两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明确监管重点,强化队伍建设,完善装配式建筑和住宅全装修的监管,探索和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监理报告制度、工程质量保险及保修担保等监管方式创新,确保政府对工程质量安全实施有效监管。严守安全底线,强化责任追究和常态机制建设,加强重点区域、项目、部位风险防范。二是突出招标投标监管。加快招标投标改革,一方面赋予非国有项目发包自主权,另一方面规范PPP等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同时对装配式建筑、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建设项目、以及城市重要公共项目中有特殊艺术要求的项目可有条件地进行邀请招标,积极推进新的建造方式和组织方式试点先行。对基础设施领域,通过放宽招投标中企业业绩认定(可认定人员业绩),打破省内区域和行业市场准入壁垒。三是突出工程履约管理。提出了大力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加快推行建设工程综合保险,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建设领域的风险管控作用。进一步规范保证金缴款方式。推行合同履约评价和违约惩罚机制。
  (四)体现了强化产业队伍培育的要求。一是突出行业人才支撑作用。建立和完善人才引进和培育机制,提出了对行业企业家队伍、勘察设计大师及高层次人才落实相关政策。二是突出劳务制度改革。通过大力发展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实现建筑工人的公司化、专业化管理,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建筑业农民工向技术工人转型。三是突出民工权益保障。推动实名制管理,落实劳动合同制度,规范工资支付,提出到2020年全省基本实现劳动合同和工伤(社会)保险全覆盖。
  (五)体现了科技引领和“走出去”发展的要求。一是突出科技引领。提出了发挥建筑师和设计团队在工程建设全过程的作用,发挥设计企业、工程标准在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和住宅全装修的引领作用,并积极推广应用BIM技术。二是突出“走出去”发展。提出了要抓住“一带一路”的战略机遇,通过区域性、全产业链的以及与国有大型企业等组建产业联盟,抱团发展,共同开拓国际市场。通过完善“走出去”机制建设,为我省以民营为主的建筑业企业提供财政、金融等方面支持。三是突出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重点是引导我省建筑业企业向基础设施领域转型,向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咨询服务转型,鼓励企业上市做大做强来提升企业竞争力,提高“走出去”能力和发展水平。
  (六)体现了营造建筑业发展环境的要求。一是突出信贷金融支持。为防范化解建筑业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提出了各地要扩大应急转贷基金的覆盖面,支持困难建筑业企业。针对建筑业企业在贷款中存在无土地等实物的普遍情况,提出了凭工程施工合同和施工许可证可在我省的开户银行申请贷款,拓展融资渠道。鼓励小微建筑业企业还贷方式创新。二是突出企业减负。提出建筑业作为第二产业的组成部分,要享受我省工业企业、实体经济的同等政策。同时在营改增、打击经济犯罪等方面要给予保障。三是突出工作机制保障。通过健全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加强宣传等方面,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我省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为便于《意见》落实,我们还将对各项工作举措进行逐条细化分工,形成分工方案。
  四、《意见》的解读机关: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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